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人脸识别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内容:为深入推进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应用提质增效,持续提升医保码激活使用,加强医保基金智能监管,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医保发〔2021〕39号)、《关于实施医保服务十六项便民措施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16号)、江苏省医保局《关于开展医保码应用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医保函〔2023〕215号)等部署要求,现就在我院推广使用24台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提升医保码激活使用。
预算金额:人民币84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及要求:在1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硬件2年原厂免费维保;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开放性标准,并能与满足相同标准的同类产品兼容集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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