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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龙湖片区8-21地块商务酒店装修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

· 2024-03-27

龙港市龙湖片区 8-21 地块商务酒店装修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A3303010410003494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港市龙湖片区 8-21 地块商务酒店装修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 由中共龙港市委办公室备案(项目代码: 2401-330383-99-01-955371 ), 项目业主为 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于龙港市新城龙湖片区 8-21 地块,东至宝元路,南至映湖路,西至昌盛路,北临东海大道。地上装修总建筑面积为 43417m ²,地上共 11 层。龙港市龙湖片区 8-21 地块商务酒店项目融合大堂 / 艺术馆、全日制餐厅、宴会厅、客房、游泳馆、健身房、会议室、行政酒廊等多种功能,着眼于 智能化、生态化、多元化 且具有安全性、趣味性、艺术性、创新性的酒店空间,打造豪华尊享度假酒店品牌。

本项目投资估算 7296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1806 万元。

2.2 本次 招标 范围:龙港市龙湖片区 8-21 地块商务酒店装修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运营,具体内容包括:

2.2.1 项目建设: 本项目建设包括建筑安装部分、酒店装修及设备物资采购部分二部分组成,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承包人须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负责项目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软装设计及各专项设计,负责项目施工所必备的设备采购;负责项目开业运营所必备的设备及物资采购;负责项目改建、加固、装修、机电、弱电等全专业的工程施工、验收。

2.2.2 投资运营: 中标人需与招标人在项目所地合资设立运营公司,由运营公司负责酒店整体运营。本项目建筑安装部分全部由招标人投资,酒店装修及设备物资采购部分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共同成立的运营公司投资,运营公司中标人与招标人的出资持股比例为 20%:80%

2.2.3 出资主体: 建筑安装部分由招标人出资,酒店装修及设备物资采购部分由运营公司出资。


2.3 计划工期:设计施工总工期 130 日历天。

2.4 其他: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设计深度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版)》。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资质及酒店投资运营能力,或由具备设计、施工资质及酒店投资运营能力的企业组成联合体: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日内的合格证明),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酒店运营能力:具备一定的酒店投资运营能力,至少有一家正在运营的五星级及以上酒店。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3 个,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具备: 1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 )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4 )须无在建工程; 5 )年龄 60 周岁。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 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之日)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 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为准)。

3.12 根据《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引 ( 试行 ) 》(温资管办〔 2023 14 号),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网址 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 ;)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 潜在投标人通过 CA 锁在登录(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网址 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 CA 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办事指南 (网址 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

4.4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龙港市分网上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4 26 9 30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市分网(网址为 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 其中视频演示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以下地址: 龙港市世纪大道 4518 号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收标区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视频演示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未提供视频演示

6. 联系方式

人: 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 龙港市世纪大道 4518 号行政副中心 2 号楼 6

人: 王先生

话: 13587894230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温州市机场大道 5419 号汤东商业办公楼 1 号楼 19~22

人: 占先生、程女士

话: 13957774445 18562583565

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3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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