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吉 县 艺 术 培 训 中 心 新 建 项 目 EPC 总 承 包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次招标的 安吉县艺术培训中心新建项目EPC总承包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项目代码 2303-330523-04-01- 832425 文件批准建设,拟通过 EPC总承包方式 进行招标,项目业主为 浙江安吉博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于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招标人为 浙江安吉博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对本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 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编号为A3305230700005286001001。
2.1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 70000 万元,建设规模: 总拟在递铺街道双河社区建设安吉县艺术培训中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 用房、办公用房、食堂、风雨操场、地下室以及其他配套用房,室外田径场以及其他活动场地;同时实施该项目的市政道路景观配套设施、弱 电智能化设备设施、教学设备采购等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5.7亩,总建筑面积约11070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0858平方米) 。概 算价 69431.92 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50757.0313 万元。
建设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双河社区。
2.2本次招标范围: 依据提供的初步设计资料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工程相应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建筑信息模型应用 (BIM)、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与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档案馆存档, 协助办理各类证照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 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工程设计范围:中标人需根据本项目要求在所提供的初步设计资料及《发包人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工程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施 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各阶段报批后修改设计,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竣工图编制等所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工作。其中各阶 段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建筑、结构、钢结构、抗震支架、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消防设计、弱电及建筑智 能化、建筑幕墙、泛光照明、人防、基坑与边坡工程、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精装修、配套市政及综合管线(包括红线外至市政接口部
分)、景观绿化、无障碍、绿色建筑(含绿色建筑标识认证费用)和节能、海绵城市、标识标牌(如人防、电力、交通标识、各楼层指示牌、 景观、消防、地下室等所需的所有标识标牌等)、电梯及电梯装修、装配式建筑设计、BIM系统、附属工程设计和其他设计专项(包括三网合 一、电力专项)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并协调配合其他政府行业部门设计工作。不包括信号覆盖及5G、供水、燃气等专项设计, 中标人应牵头协调上述专项设计。
2.2.2采购范围:根据项目要求,购置或者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且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仪器设备、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设备和装
置。
2.2.3施工范围:完成建设项目的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保修所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桩基、基坑围 护、土石方、结构、建筑、安装(给排水、消防、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电气等)、抗震支架、电梯及电梯装修、精装修、建筑幕墙、泛光照 明、弱电及建筑智能化、标志标识(如人防、电力、交通标识、各楼层指示牌、景观、消防、地下室等所需的所有标识标牌等)、人防、配套 市政、景观绿化、综合管路(含电信、华数、联通及移动等)、柴油发电、BIM(地下室围护工程、基础工程、上部主体结构工程、室内综合管 线工程、地下室综合管线工程 、室外配套综合管线工程、燃气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外立面亮灯效果展示等)等施工;还包括与周边市政的衔 接工程、场地准备等临时设施工程(如包含施工前场地平整、障碍物清理、场地土方填筑、招标人的现场办公、临时建筑的搭拆等)。
2.2.4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含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和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
(1)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组织勘察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经营管理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 工、试运行、风险、进度、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沟通与信息、合同、项目收尾等的所有管理工作,燃气工程的总承包管理,项目各阶 段服务和协调配合的总承包管理工作(如施工图审查、专项审查评审及论证、施工许可证办理、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
调和配合、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阶段性及竣工结算、档案管理、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以及本次招标要求的 其他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内容。
(2)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含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BIM技术使用、管线迁改配合、苗木迁移配合、联合试运转、引进技术和 引进设备、测绘、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等服务工作。
2.2.5从方案设计批复完成至交付验收完成上述所有的工作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4 年 3 月 11 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开始计算EPC工期)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3 月 1 日
计划工期: 721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地方性标准,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
施工质量标准: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目标: 确保钱江杯 。
(一)投标人:
3.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二级及以上(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 合格 )】 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 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3其他: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2)联 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投标人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 1 ) 自2020年1月1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至投标截止日,单独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总投资4个亿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或工程总承包加运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备案表),④省级 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网址和网页截图(需包含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如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总 承包合同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备案表)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等评审因素,需另行提供立项文件或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等能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等评审因素的相关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 ) 自2020年1月1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 证书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单独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总投资4个亿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工 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加运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如中标通知 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等评审因素,需另行提供立项文件或初步设 计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等能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等评审因素的相关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注:( 1 )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 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 (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 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执业资格。 投标人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相互兼任, 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 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格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 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 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 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 (1) 本项目拒绝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参与投标。 (2) 本项目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其中使 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在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 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 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 0 号)的相关要求。因 2022 年 7 月 1 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 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 展使用 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 2021 〕 2 号)的相关要求。 (3)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 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3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须由联合体中施工企业拟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 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1月1日起(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 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 国为准);
3.16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须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通过安吉县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报名。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5.1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域一体)(http://123.153.1.133:42260/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主体登
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等。
5.2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CA 锁办理:请登录湖州市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域一体) (http://123.153.1.133:42260/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5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安吉县公共资 源交易信息网—电子交易平台(市域一体)—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必须按操作流程关联项目)。
7.1本项目纳入标后履诺考评,参与考评的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 等(其他人员按业主要求及 相关管理规定)。项目月考勤合格率为80%,项目整体考勤合格率为60%。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浙江安吉博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2号(第一国际城)22层 联系人:傅工
电话:1825721397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1706室
联系人:吕望、吴乾宝
电话:15657160305 具体网络技术支持请咨询新点软件工作站,联系电话: 4 009980000 。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 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根据《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评定分离 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湖公管办【 2022 】 2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 评定 分离 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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