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申泾(苏州路-浏河段)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DSL.CL.2024-05)
1.太仓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太仓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的江申泾(苏州路-浏河段)整治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江申泾(苏州路-浏河段)整治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
2.江苏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太仓高新区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江申泾(苏州路-浏河段)位于太仓高新区,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浚深河道1.5km,从北浏河至浏河,修复现有破损驳岸2km;拓浚河道4.07km,从苏州路至北浏河(含与江申泾交界的洙泾河 0.9km),河口拓宽至 40m,两侧新建护岸 8km。全线配套生态修复与环境提升工程。总投资 15000 万元。
(3)招标内容: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4)勘察设计期限:
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成果,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初步成果,初步设计批准后15天内提交招标设计图,30天内提供施工设计图。
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个设计阶段的深度及进度的要求,并单独成册;
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 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
TDSL.CL.2024-05 | 江申泾(苏州路-浏河段)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 185 | 同时具备水利行业类河道整治、城市防洪和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设计单位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主体与工程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设计单位。 | 近五年承担过类似设计项目且信誉良好 | 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投标人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 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及能证明业绩规模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指 2019年3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5)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须由企业(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水利行业类河道整治、城市防洪和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也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3)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单位最多不得超过二个。
4)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盖单位公章,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均需签字,如为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须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牵头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03月22日 11:00至 2024年03月29日 23:59。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登陆网址:http://218.4.45.172:8086/dlrk/019003/019003006/suzhou.html。
7.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04月17日09时30分。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
(5) 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10.招标人:太仓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太仓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太仓市兴业南路2号
联系人:卢超 电话:0512-53540072
11、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太仓市常胜北路16号3楼
联系人:陈天慧 电话:0512-53123111、13776182834
12.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3月29日
14.其他:(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此次招投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http://www.szzyjy.com.cn:8086/ztzl/028001/20210806/21ffd672-8331-41ff-8fdf-c1b8f09a3bc2.html。
项目法人:太仓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太仓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江苏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太仓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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