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章水镇里梅村应通尽通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4]16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330203-04-01-856309,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高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章水镇 建设规模:改造里湖、外湖、裘树岙、梅树孔共4座水站,涉及围墙、地坪、管理房的拆除和建设工程,新增5m3/h膜处理设备共4套,新建1座增压泵站、3座拦沙坝,外湖水站拆建蓄水池1座;铺设管网约15000m和安装水表250个。 标段划分:1个; 项目概算总投资:790.01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水站改造,膜处理设备、拦沙坝、泵站的新增建设,蓄水池的拆建,管网铺设,水表更换安装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6799388元;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通远路700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574-8828733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01 联 系 人:许钗英、姜三霞、王凤仙、钱敏 电 话:0574-87298497 监管部门: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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