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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正大检测车辆基地(暂定名)项目招标文件公示

· 2024-02-06

海宁正大检测车辆基地(暂定名)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正大检测车辆基地(暂定名)项目已经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301-330481-04-01-99801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宁正大检测车辆基地(暂定名)项目(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563.16万元工程概算约3563.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2801.88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389㎡,总建筑面积约4381.1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54.99㎡,地下建筑面积126m2建设地点:位于经济开发区海涛路西侧、迎金路北侧

2.2 招标范围:海宁正大检测车辆基地(暂定名)项目包括桩基、基坑围护、土建、安装、消防、暖通、装修、幕墙、室外附属、地坪及标识标牌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 ?自201911日以来承接过已竣工的(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个合同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业绩(厂房除外);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明确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上述3.9-3.11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日至2024年****0900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 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平台(海宁)
6.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

7. 联系方式

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海宁市海洲西路85号 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

人:张先生 人:陈先生

话: 0573-80772762 话:0573-80709920

/ / 2024****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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