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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沿太湖圩区退圩还湖工程勘察设计

· 2024-01-02

吴中区沿太湖圩区退圩还湖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05010304042486002001 /SDJ.CL2023-55)

1、苏州市吴中区水务局吴中区沿太湖圩区退圩还湖工程勘察设计已经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批准立项。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

2、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①东中西三大圩:实施退圩还湖7549亩;沿还湖后临水边界线新建太湖堤防约8.7 km;新建上堤道路0.52km;拆建沿湖口门控制建筑5座;新建堤防近岸带布置生态湿地约28.64万m2;在西大圩西南角布置生态绿地节点,面积约5500 m2。②漫山圩:实施退圩还湖524亩;沿还湖后临水边界线新建圩堤0.96 km、修建道路0.43 km,在还湖区域适当布置浅滩湿地约2.2万m2;在新建堤防近岸带布置亲水栈道和平台。③窑上圩:加固窑上圩未达标段护岸约0.78 km。工程总投资4.39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88亿元。

(3)招标内容:工程范围内勘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勘察报告、设计报告、图纸、概算等技术文件,包括电子版本);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报批、供地手续办理等服务工作。

(4)勘察设计周期:①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②可研批复后10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报告编制;③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

(5)服务期:可研到工程施工结束。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负责人的

资质、等级要求

1

吴中区沿太湖圩区退圩还湖工程勘察设计

经财政评审后的建安工程费*2.83%

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同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且必须提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4)投标申请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提供网上截图);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提供网上截图);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提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退休人员还应增加提供退休证书。)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由设计资质(单位)+勘察资质(单位)组建联合体,组建单位不超过2家,且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的设计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联合体双方都必须是《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同时,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在职职工

6、招标文件的领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1月3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8日23时59分59秒。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3招标文件售价0元。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09时30分。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7.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

7.5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9、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11、招标人:苏州市吴中区水务局

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

联系人:古凤英 电话:0512-66589356

12、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石湖景区东入口北商业街A2幢

联系人:徐珊珊、张双艳、郭敏 电话:0512-68632370

13、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12日至 2024年1月8日。

1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14.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5、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入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

招标人:苏州市吴中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单位: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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