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1184B_001
二、合同名称: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与监测监管项目技术服务
三、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1184
四、项目名称: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与监测监管项目技术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院(山东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山东省国土测绘院
地 址: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2301号
联系方式:135831229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1.完成工业用地年度新增地块地企挂接,获取新增工业用地地块实际使用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2.充分利用商业地图有关地名单位的相关信息,对全省工业用地数据库中各地块实际用地单位信息进行全面更新。3.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及商业地图有关地名单位的相关信息变化情况,研究建立工业用地实际用地单位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实现全省工业用地各地块实际用地单位信息的高效更新。4.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提出的其他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1.技术标准:符合《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公布 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19年7月24日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公布)修正)《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8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用地绩效调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88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工业用地利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等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2.人员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满足项目所需人员最低数量要求,配备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不能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拟投入项目组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不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3.质量、安全要求(1)质量要求: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到调查依据充分、调研数据详实、测算过程清晰、成果报告齐全,成果质量符合标准,达到采购人需求。(2)安全保密要求: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数据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凡是从采购人处获得的数据资料必须专人保管,确保数据安全,不得私自将数据用于项目以外用途。项目结束后,从采购人处获得的数据资料在提交成果后应在采购人监督管理下销毁。(3)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交付的成果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行为,供应商负责全权处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予以赔偿。供应商交付的成果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的所有权归采购人享有。非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引用、发表、复制、发行、演示、改编和向第三者提供。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2023年5月29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服务地点: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院
七、验收日期:2023年11月24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孙广云、陈迪、盖岳峰、张纯涛、祝令聚
九、验收意见:经验收小组评定,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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