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单位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或者单位为拟派人员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2 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6.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1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 。 6.5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中规定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全国和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应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办理新申请、升级、增项、重组、分立、合并、跨省变更和延续等资质许可事项,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无异常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