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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4-11-20
招标公告
  • 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韶山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关于变更韶山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相关事项的复函》韶发改审批【2024】47号韶发改【2024】99,项目代码2309-430382-04-01-551105建设单位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为3194.59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1.2.2 建设地点:清溪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3194.59万元,总处理规模2.1m3/d其中韶山市污水处理厂2.0m3/d,银田污水处理厂1000m3 /d。主要内容包括韶山市污水处理厂的预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化验室设施设备更新、污泥脱水间设备更新、生化池及沉淀池设备更新、中控室设备更新,银田污水处理厂生物膜更新,新建除臭系统的设备基础、污泥脱水间及加药间内部设备基础以及部分池体中的设备更新替换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210 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30天,施工工期180天)

    1.4 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后续服务工作;(2)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施工含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最终以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确认所包含范围为准);

    1.5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②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文件未注明的工程项目保修期在合同内另行约定。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10 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s://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55691532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0731-52818268

    9.2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9.3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http://222.243.150.88:800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鼓励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即投标人无须携带CA锁来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可以在自己的办公环境线上观看开标直播,同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使用CA锁登录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PBiddermemberLogin ),在交易系统(住建)栏目下找到开标签到解密功能菜单,找到对应开标项目进入。

    9.4若投标人愿意前往现场解密,则须自备电脑和网络,投标人必须确保办公网络环境正常,由投标人网络问题造成的远程解密不成功,概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9.6严格遵守《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湘建监督〔2017〕213号)文件相关规定。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韶山市厦门大道市民之家内

    联 系 人:赵隆乾

    电 话:13574053825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与英雄路交叉口东升中央广场605室

    联 系 人:周博(项目负责人)、庞笑、刘笑波

    电 话:0731-55661859、13027328877。

其他公告
  • 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招标答疑文件
  • 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于2024年10月28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招标答疑文件。

    一、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答复

    1、本项目要求市政排水工程业绩,请问市政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泵站是否属于市政排水工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是。市政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泵站属于市政排水工程,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类似工程业绩中有关市政排水工程的要求。

    2、招标公告1.5质量要求、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三)质量标准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的质量标准及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中三、质量标准均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5款中的质量要求为准。

    3、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函格式,第8小点资格审查、信用等资料中第(2)小点投标人证件复印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由于设计单位并未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请问是否删除或者更改此条规定?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不要求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4、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是否可采用签字后扫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答复:可以。

    5、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自评表,材料所在的页码一栏可否填/?

    答复:可以。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7.8条第3、技术方案暗标不同模块之间的页码允许不连续,但单个评审模块需生成连续的页码。但投标制作软件中技术方案只能上传一个文件,且投标制作软件中技术方案对导入文件大小限制不能超过50兆。由于本项目技术方案采用计分评审方式,技术方案中图片及图纸在压缩后会变得模糊,可能会影响专家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对技术方案的计分评审,请问投标制作软件中技术方案是否可以对上传文件大小放开限制?

    答复:按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要求执行。

    7、是否将造价师签字盖章作为否决投标条款?

    答复:否。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对造价师签字盖章做硬性要求。

    8、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报价,并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填报投标总价,请问,A.8: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上限值审核汇总表是否需改成A.8: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投标汇总表;A.8: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上限值审核汇总表中页尾注:1.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招标上限值的汇总。是否需改成注:1.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投标金额的汇总。请明确。

    答复:投标报价采用计价软件生成表格A.8: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序号1.3暂估价、序号施工图设计费序号暂列金额中的内容需响应招标清单表格A.8: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上限值审核汇总表对应内容
    9、招标公布的A.20:人工、材料、机械汇总表有人材机名称,但无单价,由于投标套价无法和招标保持一致,请问A.20:人工、材料、机械汇总表是否可按计价软件生成的内容即可,无需和招标保持一致,请明确。
    复:A.20:人工、材料、机械汇总表按计价软件生成的内容即可,不强制要求和招标清单保持一致;

    10、清单项目名称为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为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请问投标报价清单是否需改为和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答复:无需修改。

    11、关于本项目信用评价结果,因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第三季度的信用评价3.0公示一直为(公示不运用于招投标),请问本项目信用评价结果是否以第二季度为准?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查询结果显示(公示不运用于招投标)的,则以上一个季度信用评价结果(3.0版)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招标答疑文件内容为准,其余内容不变。本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韶山市厦门大道市民之家内;

    联 系 人:赵隆乾;

    电 话:13574053825;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与英雄路交叉口东升中央广场605室;

    联 系 人:周博(项目负责人)、庞笑、刘笑波;

    电 话:0731-55661859、13027328877。

    附件:答疑公告扫描11.06.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

    招标编号:HNXT-202410ZJ-191001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韶山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本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以下3名中标候选人(不排序),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120日至2024年1125日。

    招 标 人: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3574053825

    监管部门: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55691532

    中标候选人信息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1

    中标候选人2

    中标候选人3

    中标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乔口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中韶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贵州兴旺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贵州城投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投标总价

    23514841.52

    23505148.85

    23541201.59

    建安费

    21082241.52

    21072548.85

    21108601.59

    设计费

    332600.00

    332600.00

    332600.00

    暂列金额

    2100000.00

    21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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