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说明
2.1项目名称:通许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项目(一期)项目
2.2项目编号:HNKC-2024-015
2.3资金来源:专项债
2.4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为20328.74万元,本次招标一期金额约90969662.14元。
2.5项目概况:主要内容为路灯新建,智慧照明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环境监测、新能源充电、机房等系统设备的安装及配套电缆的铺设。
2.6建设地点:通许县境内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36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合格
2.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纪要以及变更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
第一标段:通许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施工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及查询网页截图),拟派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1.4社保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以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1.5财务要求:须提供企业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7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1.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时30分
评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12时30分
定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4时30分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评委组长:赵长征
2、其他评委成员:吕刚、高婷、李根群、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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