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厂房及厂区办公楼门岗修缮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广东省大埔县湖寮镇青梅路6号青溪苑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中标人名称:深圳市文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元):***
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厂房及厂区办公楼门岗修缮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厂房及厂区办公楼门岗修缮处理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 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招标人厂房及厂区办公楼门岗使用年限较久,目前存在屋面漏水,天棚吊顶下坠变形,墙面受潮污渍、门岗石板地面沉陷积水、门廊门柱石板脱落等,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满足安保设施的正常使用,提升用电安全,达到预期整改效果,拟对厂房门岗及厂区办公楼门岗进行修缮处理。
2.2 施工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青溪镇大水坑村青电厂区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22.5 万元。
2.5招标范围: 对厂房门岗及厂区办公楼门岗进行修缮处理。主要包括天花吊顶更换、伸缩门更换、石板地面破损修补、部分电源线路改造、服务器机柜安装及线路规整等。
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合法有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安全资质、行业资质):
3.2.1行业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2安全资质:/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过至少1项20万元或2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项目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1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须提供 2024 年5月至 7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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