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1423-17-01-644138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丰顺县汤西镇镇级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丰顺县汤西镇镇级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丰顺县汤西镇镇级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施工 | 公告性质 | 补充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丰顺县汤西镇新湖村甲溪河旁,贴近于新湖村段汕昆高速路侧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上级财政资金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拟在汤西镇建设处理规模为2000吨/天的镇级污水处理站以及58.3公里配套管网(含接户管及压力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166.67平方米。服务范围为石江村、双湖村、新湖村、和安村、新岭村共5个村,服务人口约2万人。 | ||
招标内容 | 丰顺县汤西镇镇级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施工 定标工作的通知 各定标候选人: 丰顺县汤西镇镇级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施工的定标会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20(北京时间),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特此通知! 丰顺县汤西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4年8月23日 | ||
工期(交货期) | 365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信誉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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