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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润盈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

· 2024-06-21
项目名称北京润盈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项目编号G32024SH1000139
转让底价34845.252万元披露公告期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6-21披露结束日期2024-07-18
所在地区丰台区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委托会员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北京润盈置业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34845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经营规模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DA1UT28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华润置地开发(北京)有限公司1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00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000
审计机构业务无法提供
2024年05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0-691.343824-518.507868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376594.53258428663.040452347931.492132
2、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华润置地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经营规模大型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70572104L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华润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00055386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24-06-18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关于北京润盈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的批复
3、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34845.252万元价款支付方式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权重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权重报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权重报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权重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取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上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保证金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及接受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请参考来源网站交纳金额(万元)请参考来源网站
交纳时间
4、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公告期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5、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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