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防洪排涝工程(千丈镜河、蟹堰碶河快速通道排水系统)先导工程污水管道迁改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海曙区防洪排涝工程(千丈镜河、蟹堰碶河快速通道排水系统)先导工程污水管道迁改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枢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管道迁改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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