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福建承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韶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新发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昊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农村小型水利公益设施工程 已由 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人民政府 以 塔纪 [2024]1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赤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赤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延平区塔前镇赤坑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 150153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50153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2、根据闽建筑文件关于公布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期限内的建筑企业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4、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5、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5月31日 09:00:00 至 2024年6月7日 15:30:00 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http://ggzy.np.gov.cn/yp/)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K=12%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6月7日 15: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http://ggzy.np.gov.cn/yp/)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4年6月7日15:30:00 前使用本单位 CA证书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http://ggzy.np.gov.cn/yp/) 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 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赤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延平区塔前镇赤坑村 ,邮编: 353002
电子邮箱 : /
电话: 13255075418 ,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建材城 8栋10号 ,邮编: 3530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9-8733263 ,传真: /
联系人: 杨先生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网址: http://ggzy.np.gov.cn/yp/
联系电话: 0599-888035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
联系电话: 0599-854993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 439号延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0599-888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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