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药科职业大学鄞州校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鄞州校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1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浙江药科职业大学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招标人为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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