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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五路(丙十六路-丙十七路)、康六路(丙十六路-乙五街)、丙十六路(乙二路-康六路)、丙十七路(康五路-乙六街)监理

· 2024-05-28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五路(丙十六路-丙十七路)、康六路(丙十六路-乙五街)、丙十六路(乙二路-康六路)、丙十七路(康五路-乙六街)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XLD-JL-LHS/20240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五路(丙十六路-丙十七路)、康六路(丙十六路-乙五街)、丙十六路(乙二路-康六路)、丙十七路(康五路-乙六街)已经由长莲发改审批[202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专项债券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五路(丙十六路-丙十七路)、康六路(丙十六路-乙五街)、丙十六路(乙二路-康六路)、丙十七路(康五路-乙六街)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四条市政道路,分别为:康五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工程起点丙十六路,工程终点丙十七路,道路全长1196.446米,红线宽度24米,单幅路,双向2车道;康六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工程起点拟建丙十六路,工程终点在建乙五街,道路全长684.267米,红线宽度20米,单幅路,双向2车道;丙十六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工程起点乙二路,工程终点康六路,道路全长722.094米,红线宽度24米,单幅路,双向2车道;丙十七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工程起点康五路,工程终点乙六街,道路全长361.982米,红线宽度22米,单幅路,双向2车道。本次招标范围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桥梁工程。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监理周期:建设工期全过程,包含与建设工期相对应,审计阶段(如有)及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时间;

2.5项目地点: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内;

2.6招标控制价:51.1668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4年4月底之前连续六个月的(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信息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之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7信誉要求: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⑤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建质〔2022〕5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获取招标文件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5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6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17767766355。

(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01000分,地点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号门市)开标室。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通知)。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采用提供保函的投标单位,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取消纸质保函现场提交方式(执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2021年6月16日发布《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招标项目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的通知》的相关内容);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中暂不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吉林省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0431-813312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一信联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光谷大街928号

联 系 人:金女士

电 话:18343095425

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夏工0431-8133123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工0431-81322616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

邮 编:130028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地 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 编:130125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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