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某学院西区塑胶篮球场建设项目(第二次),建设单位(招标人):某单位,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本项目已获得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某学院内,建设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篮球场改造、排水沟、雨水管道、照明等内容;招标范围:某学院西区塑胶篮球场建设项目(第二次)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为1893705元;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2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以及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已经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信誉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7000元整,投标人必须通过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即为收款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指定银行帐户且必须在 2022年10月19日09时30分前到帐,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收款单位(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帐号:3110910037672215494。
4.2投标保证金提交程序
1、各企业开具转账支票(票面相关要素填写如下:用途:某学院西区塑胶篮球场建设项目(第二次)投标保证金)。
2、持该支票到各企业所属开户银行办理转账。
温馨提示:①请持转账支票直接到各开户银行办理(宁波市外的单位可用电汇凭证);②请不要以现金形式缴款;③各单位还可通过企业网上银行形式办理。
5、报名及其招标文件的获取(一)申领时间:2022年 09 月 23日至 09 月30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清水桥路535号新城国际1511-1512)。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包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四)申领方式
采用现场领取或网上发售方式。
采用网上发售方式的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13566015635@139.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要求从投标方账号汇出。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215494
(六)本工程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若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6家或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小于6家,则重新招标;若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数量小于3家,则重新招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供应商确因采购机构驻地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派出本单位人员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以授权非本单位人员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严格遵守采购机构疫情防控要求。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应当注明相关原因,并提供供应商所在地政府疫情管控证明材料。同一人代理不同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时间间隔,应当在180天以上。
7. 开标时间和地点:7.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清水桥路535号新城国际1511-1512.
8、其他说明:8.1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
8.2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无投标资格。
8.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清水桥路535号新城国际1511-1512
联 系 人:陈小芳、熊峰 电 话:13566015635、15990285016
招 标 人:某学院
联 系 人:阮老师 电 话: 0574-55073522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黄老师 办公电话:0574-550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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