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金华婺城胜德科技厂房 | 项目代码: | 2312-330702-04-01-892613 | |||||
招标人: | 名称:金华市金婺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088号 联系人:张郯 电话:15088221831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亨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李渔路300号金华万达广场5幢622-628室 联系人:郑小翠 电话:15669502980 | |||||
标段(包)名称: | (24-0023)金华婺城胜德科技厂房工程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A3307020790007080003001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1.1、3.1.2要求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1.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浙江省外设计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3.1.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由施工单位牵头,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投标的,满足3.1.1、3.1.2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④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其他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1 | 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晟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9.08 | (1)设计质量目标:符合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2)工程质量目标: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姜梧林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1332007200702404) | 符合要求条件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4-04-02至2024-04-08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见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 |||||||
评标时间: | 2024-04-01 09:3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室1 | |||||
行政监督机构: |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9-82487110 | |||||
信息来源: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4-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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