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淮河路(明州路-恒山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市淮河路(明州路-恒山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2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68亿元,工程概算0.58亿元,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700米,道路建设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双向六车道,标准横断面宽36米,设计车速50公里/ 小时,改建地面桥梁1座。,建设地点:位于北仑区,北起明州路,南至恒山路。 3.投标人资格要求2.2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海绵城市建设及交通设施、道路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以及明州路交叉口综合整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5700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宁波市淮河路(明州路-恒山路)工程(施工)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软土地基基础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00%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类或市政桥梁类施工项目(不含轨道交通)的业绩。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无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1976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330弄26号东轩大厦A幢7-8楼 联系人:林姗姗 联系电话:1385787509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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