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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机动车排污监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2-09-19

  项目概况

  云南省机动车排污监管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磊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76号综合楼5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4日14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X-2022012。

  项目名称:云南省机动车排污监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万元/年。

  采购需求:1、保障机动车排污监控工作,对云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编制业务报告。2、确保机动车遥感监测及黑烟车抓拍数据三级联网,及时调度报告各州、市工作建设情况,做好数据分析报送。3、协助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修治理工作,负责统计并分析全省机动车维修数据。4、协助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编码登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按期按时编制非道数据报表并汇报。5、协助开展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OBD)远程建设,负责做好重型柴油车检验数据及监控分析工作。6、协助开展全省加油站油气回收相关工作。7、推进联网质量工作,分析各州(市)上传的数据,并对不符合三级联网规范的数据分州(市)形成专题报告。8、对州(市)上传的数据及视频进行抽查,重点抽查重柴车检测过程,发现问题后编写专题报告并上报。9、针对云南省机动车排污监管进行培训及日常技术支持工作。10、配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现场检查、新车查验及培训工作。11、配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完成与机动车排污监控相关的其他工作。12、完成报告编制: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编制业务报告,每周第一天提交上周的《周运维报告》,每月第一周提交上月的《月度运维报告》,按工作要求及时生成简报及车辆违规检测报告,每月至少提交一期机动车环境污染分析报告。具体采购内容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采购文件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业标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云南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2019-2021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存款证明或资信证明(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应的银行存款证明或资信证明);

  1.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公司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1.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自行承诺响应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0日至2022年09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磊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76号综合楼506室);

  方式:投标人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于2022年09月20日至2022年09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云南磊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76号综合楼506室)登记。

  售价:纸质版招标文件600.00元/份,文件费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现场登记时应下载附件中的《投标(响应)人登记表》,填写并打印好进行现场登记。同时还应把填写好的《投标(响应)人登记表》Word可编辑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我公司邮箱:ynlxzxgs@126.com。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4日14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磊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76号综合楼5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1002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13577199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磊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76号综合楼506室

  联系方式:0871-68319911

  开 户 行:华夏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银行帐号:10755000000849544

  E-mail:ynlxzxgs@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军、毕子财、王国栋、刘燕

  电 话:13888029392、0871-68319911

  传真:0871-683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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