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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高新材料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2024-02-27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寿宁县高新材料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工程项目(施工) 已由 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寿发改审批【2023】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和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宁德市寿宁县

2.2.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为4542837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寿宁县高新材料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临时排水、边坡防护工程等,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5428377元;(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排水管道管径≥1.5米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5428377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应用、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其他的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2月27日 09:00:00 2024年3月5日 18:00:00 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3月22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61.207.254:8090/ndhy)(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景泰街1号东方商住城16栋3层 ,邮编: 3555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799902957 ,传真: /

联系人: 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邮编: 350002

电子邮箱: /

电话: 陈诗琪、陈海楠、张孔龙 ,传真: /

联系人: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335号

联系电话: 0593-21733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角林路2号(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负一层)

联系电话: 0593-558066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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