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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产业园食堂装修工程

· 2024-02-23

招标公告

联创产业园食堂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联创产业园食堂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宁市双联路北侧、北斜桥港南侧。

2.2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为815㎡

2.3合同估算价:230万元。

2.4工期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装修范围为地上第三层,装修面积约为815㎡,包含地面、天棚、墙面等装饰工程和电气、给排水及暖通工程及厨房设备等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投标人对应资质应20243 4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4 2 23 日至2024 3 7 14时止 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昌街道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二楼1206开标室)

5.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1条规定。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料交易网(海宁))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经济开发区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马先生 联 系 人: 女士

电 话: 0573-87262087 电 话: 0573-87297016

传 真: / 传 真: 0573-87297016

监督部门:海宁市海昌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海宁市由拳路66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73-87280265

2024 2 23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具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副本复印件)

4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来类似装修工程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180万及以上),需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复印件)

5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类证书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证书复印件

6

项目经理

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项目经理B类证书复印件,)

7

安全生产负责人

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8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在线备案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9

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材料

投标人对应资质2024年3 4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证明

10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承诺书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承诺书

11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是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不需要填写)

12

信用评价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失信惩戒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3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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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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