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LXZB202402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溪镇灵浦村村民中心建设工程已由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灵溪镇灵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242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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