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本金沟河堤防加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JGZ-2024-06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金沟河堤防加固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容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
001 第1包;002 第2包: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所配备项目负责人具备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堤防加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所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堤防加固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6 (1)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无行贿记录,查询对象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2)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黑名单中。(3)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市场主体信息作为评标时查验市场主体投标文件的唯一依据,不再接收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 资格后审 。
以上两个标段均适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5日10时00分00秒---2024年02月25日19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16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纸质递交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6日16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23A(24楼)
金沟河堤防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沟河堤防加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及自筹资金 ,资金落实: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金沟河堤防加固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金沟河堤防加固工程
2.2 项目建设地点: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境内
2.3 工期: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5月30日
2.4 招标范围:金沟河堤防加固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容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即:
标段1:金沟河堤防加固工程1标
标段2:金沟河堤防加固工程2标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2.6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及自筹资金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所配备项目负责人具备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堤防加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所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堤防加固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6 (1)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无行贿记录,查询对象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2)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黑名单中。(3)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市场主体信息作为评标时查验市场主体投标文件的唯一依据,不再接收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 资格后审 。
以上两个标段均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02月05 日 10 时至 2024 年 02 月 25 日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前须上传: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截图加盖公章等 。上传成功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潜在投标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或购标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平台公司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4 年 02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23A层(24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53号
联 系 人:张文献
联系电话:1598170332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23A层(24楼)
联 系 人:黄伟艺、任潇潇
电 话:15689945095、13609999864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招标人: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地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53号
联系人:张文献
电话:159817033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23A层(24楼)
联系人:黄伟艺
电话:1568994509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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