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施工 /标段投标提问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内容:问题 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 2.2.3(2)条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班子其他配备情况 1、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安全管理专业中级职称证或市政安全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得 1 分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得 1 分,此项满分 2 分。本项目为市政项目,却设定了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安全管理专业的职称证?请明确是否为民间协会的职称证?请招标人明确市政安全专业的中级职称证是由哪个部门颁发的?我公司可否理解为市政安全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包含市政工程专业职称证? 问题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 2.2.3(2)条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班子其他配备情况 2、质量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证书得 1 分,市政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证得 1 分,此项满分为 2 分。该得分要求的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证书,请招标人明确该行政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具我公司了解,现在的岗位证书都是由培训机构颁发的,且也能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是否满足招标人要求? 问题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 2.2.3(2)条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班子其他配备情况 3、造价管理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得 1 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得 2分,具有建筑类中级职称得 1 分,此项满分 3 分。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却设置了不合理的人员要求,这明显是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本项目为市政项目,却要求造价工程师具有建筑类的职称证而不是市政工程专业、不是造价工程专业?大家都知道,安全才是重中之重,招标人却只给安全负责人的满分是2分,而造价管理负责人的却设定了满分是3分,请招标人取消该人员的不合理设置。
回答:问题 1:建筑安全管理专业中级职称证或市政安全相关专业职称证是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市政安全相关专业职称是安全类职称,不是市政工程专业职称。
问题 2:质量员证书能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 3:市政工程属于建筑类工程,市政工程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涉及到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建和维修工作,这些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桥梁、隧道、排水、供水、燃气、通信等项目。建筑类职称主要从事地基处理、路基、桥梁、隧道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建筑工程设计和实施等方面的建设,建筑工程包含房建和市政工程两大类,分别是建造各类建筑物和城市基础设施的过程。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要求合理,分值设置合理。
代理机构:四川泓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 四川龙阳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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