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旭山路至 330国道西线道路工程二期 已由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缙发改投资〔 2023〕176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及业主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缙云县城投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行政监督部门为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 EPC工程总承包人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