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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安市南波创业园地块土地平整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 2023-09-01

标公告

标编号:南建标[2023]07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安市南波创业园地块土地平整项目 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2021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1〕113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 2021年度第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2〕1128号准建设,建设单位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建设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长坤建设有限公司。本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霞美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土石量 113.25 万 m³,其中土方量 82.72 万 m³,碎石层方量 9.10 万 m³,普通建筑用石料方量 21.43 万 m³;填方量 6.79 万 m³(详见南安市南波创业园地块土地平整土石方量估算报告)。土地平整造价为1567.6422万元,建筑用砂石料约33.57万m(其中建筑用砂13.21万m³、建筑用石料20.36万m³),砂石料(建筑用砂石)出让招标底价 (最低投标限价) 31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 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 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土平整及砂石料(建筑用砂石)出让,总土石量 113.25 万 m³,其中土方量 82.72 万 m³,碎石层方量 9.10 万 m³,普通建筑用石料方量 21.43 万 m³;填方量 6.79 万 m³(详见南安市南波创业园地块土地平整土石方量估算报告。砂石料(建筑用砂石)出让收益评估价 314.11 万元(详见南安市南波创业园地块土地平整项目剩余砂石料(建筑用砂石)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根据《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剩余砂石土处置工作(试行)的通知》(泉资规规范〔2022〕4号)和《南安市霞美镇蓝波创业园用地土石方平整工程多余砂石料有偿处置竟价出让方案》文件规定,砂石料(建筑用砂石)出让招标底价 (最低投标限价) 315万元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土石量 113.25 万 m³,其中土方量 82.72 万 m³,碎石层方量 9.10 万 m³,普通建筑用石料方量 21.43 万 m³;填方量 6.79 万 m³;1、土地平整造价为1567.6422万元;2、砂石料(建筑用砂石)出让招标底价 (最低投标限价)315万元

用于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土石量 113.25 万 m³,其中土方量 82.72 万 m³,碎石层方量 9.10 万 m³,普通建筑用石料方量 21.43 万 m³;填方量 6.79 万 m³;1、土地平整造价为1567.6422万元;2、砂石料(建筑用砂石出让招标底价 (最低投标限价)315万元

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 (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本项目采用土平整工程和砂石料(建筑用砂石)出让一起捆绑招标的方式。1、土平整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1414.1083;2、砂石料(建筑用砂石)出让最低投标限价为315万元,此为可竞争费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日历天,(包含土方平整砂石料(建筑用砂石)出让全部工期),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 (适用于国家 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 (如果有) :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施工 总承包企业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即项目经理,下同) 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愿组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 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 总承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 (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 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 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 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 标公告之日) 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 投标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 (3) 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 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设立分 (子) 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 根据《关于建设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闽建许〔2021〕7 号) 》的规定,我省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建许〔2022〕361号) 规定有效期延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以及有效期于 2022 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四类企业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及企业其它经营等活动。(5)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0901日 08 时 00 分2023 年0922 08 时 30 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 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 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 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 年 0921日 17 时 00 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 1 标段 65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 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或②采用泉州市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 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 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 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建筑〔 2020〕68号) 的文件要求、《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泉州程建设领域投标电子保函管理规定>的通知》 (泉发改规〔2022〕3 号)、《泉州市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 函的通知》 (泉建筑〔2022〕24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投标电子函有关事项的通知》 (泉建筑[2022]65 号) 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 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 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以下三个帐号任选其一):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1,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595901544310301000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 南安支行; 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50501656307000005 9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注: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金的,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 (若投标保证金凭证上确需备注的,可备注投标保证金 ) ,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0922日 08 时 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 fw.fj.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安市霞美镇

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nasjcz@163.com

电话:13506042288

传真:/

联系人: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长坤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C区(迎扬便利店)二楼

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375900162@qq.com

电话:17350160180

传真:/

联系人李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路 77号、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 41 号

联系电话:0595-86382374、0595-86390739、863907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0595-8636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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