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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春季道路维修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 2023-07-10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春季道路维修工程已由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批准,列入朝阳区政府采购计划。招标人为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春季道路维修工程

2.2项目编号:JLZH20230703;采购计划编号:20230701

2.3招标控制价:一标段:136.7875万元二标段:276.3545万元

2.4招标范围:2023年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春季道路维修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JLZH20230703-1

2023年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春季道路维修工程(一标段)

JLZH20230703-2

2023年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春季道路维修工程(二标段)

2.6建设地点: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

2.7计划工期:2023年0815日至2023年0915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近年(2020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具有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拟投入本项目全部管理机构人员及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全部管理机构人员(除技术负责人外)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标共2个标段。允许投标单位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兼中。但投标单位对所投标段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允许重复,否则取消其后续标段中标资格。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008时30分至2023071416时00分,请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联系电话:0431-88779428,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0431-8877987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2日10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10.1】)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开完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育民路1999号

联系人:许颖

联系电话:0431-817158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

联系人:苏艳芳

联系电话:13596487331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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