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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 2023-06-26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HS20230621JSGC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安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已由 集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集发改字〔2022〕2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集安市就业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集安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2.2项目概况:该项目新建实训楼总建筑面积5584㎡。其中,1#实训楼建筑面积4688㎡;2#实训楼建筑面积896㎡。购置主要设备22台(套)及配套设施建设。

2.3 建设地点:集安市民桥街东侧。

2.3招标范围:工程建设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监理服务、招标代理服务等。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本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策划管理、报建报批、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勘察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

(2)造价咨询服务范围:概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全过程咨询、设计变更及签证管理、成本控制管理、结算审核等工作;

(3)监理服务范围:工程施工(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4)招标代理服务范围: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文件答疑和澄清,组织开标、评标工作,编制评标报告,发送中标通知书等。

2.4标段划分:划分为 1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具体日期以实际发生为准,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相应顺延,但费用不再增加。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工程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招标(采购)代理等相关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的全过程咨询或工程项目管理或工程监理或造价咨询业绩。

3.4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上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和成员均需提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

3.5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证,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可由总监或造价咨询负责人兼任;

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具备相关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履约期间应按国家相关要求和招标人规定全程驻场。

3.6 其他要求: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及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拒绝其投标(投标人代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法人亲自参加,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描件加盖公章),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 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06月30日,凭数字证书(企业CA锁)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善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2已在通化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或携带CA锁到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2752720、0435-329581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否则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站广场步行街)1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就业服务中心

地 址:集安市东盛北街

联系人:于洋

联系电话:15043590987


招标代理机构:通化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盛路14号

联系人:王宝才

电话:0435-37717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集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栾忠强

电话:0435-6227783

地址:集安市东盛街95号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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