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服务

保标招标 > 监管服务 > 招标信息 > 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项目园区景观外网工程

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项目园区景观外网工程

· 2023-06-26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TZB2023G-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南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南发改[2021]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村集体积累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园区景观外网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项目园区景观外网工程。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建设规模:327788.54m2

2.4建设地点:东起丙六十三路,西至芳草街,南起乙三路,北至丙四十七路。

2.5计划工期:外网工程2023年91日至2023年1030日,园区景观道路工程2023年915日至2023年1220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控制价:4432.2592万元。其中暂列金485万元。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一人一岗,均无在建工程。根据吉建管[2022]2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及授权人应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职称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证件复印件有效期为准。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类似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 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 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 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其它网站查询的业 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成立至今的投标人,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6月26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30 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720日上午09时30时,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1室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请投标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提供的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腾讯会议,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开标期间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村民委员会

址:长春市南关区惠民佳苑12号门市

人:董成林

联系电话:0431-85231866

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公馆19楼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431-8533236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附件:

    文章推荐:

    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黄石镇(惠上村)

    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黄石镇(东甲村)

    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黄石镇(徐厝村)

    2023年黄浦江航道北港嘴弯段维护疏浚项目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