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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3-2024年度给水管网零星工程监理

· 2023-06-25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3-2024年度给水管网零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HYHX-202304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3-2024年度给水管网零星工程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中韩长示范管【2023】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3-2024年度给水管网零星工程监理

2.2招标规模:中韩示范区内的给水主干线至用地红线处的给水管网的建设、现有给水管网原位置排迁及企业急需小型给水工程;

2.3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

2.4招标范围:完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3-2024年度给水管网零星工程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作业任务量以招标人任务通知单为准

2.5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2.6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即2023年0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审计阶段(如有)及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施工工程延期,监理服务期顺延,费用不再增加)。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3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01月0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信誉要求: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是本单位参保人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应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接受身份核验。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5日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29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进行登记注册,下载招标文件。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远程解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取网上直播形式进行开标,视频会议采用腾讯会议APP,请参会人员电话保持畅通,提前做好调试工作,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代表(如有),投标人在网上同步收看开标直播,直至开标结束。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金汇大路1577号

联系人:张啸直

联系电话:0431-8118733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268号六楼(南北智慧酒店进入)

联系人:吴凤华

联系电话:0431-8511600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188058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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