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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 2023-05-25

农安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LS-2023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农安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农发改审批字【202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安县兴龙农业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农安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0350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374.10平方米。项目包括新建内容和利旧建筑。新建内容:综合楼、1#交易市场1栋,建筑面积10450.75平方米;2#交易市场1栋,建筑面积15498.65平方米;4#电商中心1栋,建筑面积1913.25平方米;7#快递物流中心1栋,建筑面积6040.25平方米;9#冷链物流中心1栋,建筑面积13747.65平方米。同时建设6#设备房1栋,建筑面积1205.94平方米(含地下建筑602.97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场区道路及其他附属设施。利旧建筑:3#标准化厂房1栋,建筑面积1715.29平方米;5#电商中心1栋,建筑面积1746.01平方米;8#标准化厂房1栋,建筑面积1158.81平方米,10#创业创新服务中心1栋,建筑面积1493.04平方米

2.4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滨河路与004县道交叉口西南400米,农安县兴龙农业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院内。

2.5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6监理服务期:2023年630日至20251031日,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监理服务目标: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记录。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

注: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团队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2019年-2021年(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1月1日成立至今的公司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业绩认定:业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复印件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同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25日至2023年0531,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CA办理联系电话:13634405937、0431-88779428(徐经理),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431-88779623、4009980000(技术支持单位统一客服电话)。(详见网站通知)

4.4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20 09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登录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36.135.6.232:8088/BidOpeningHall/bidhall/dqjilin/main)签到后,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 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腾讯会议号为:546-596-838)。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按照招标文件内提供的腾讯会议室号码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5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36.135.6.232:8088/BidOpeningHall/bidhall/dqjilin/main),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7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采用提供保函的投标单位,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取消纸质保函现场提交方式,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

5.8 本项目投标单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安县兴龙农业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农安县农安镇德彪街88号

联系人:洛佳良

话:1564375644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仙台大街与北海路交汇东行融汇中央广场八号楼

联系人:孙喜田

话:1335150545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263188

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招标人:农安县兴龙农业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农安县农安镇德彪街88号

联系人:洛佳良

联系电话:1564375644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仙台大街与北海路交汇东行融汇中央广场八号楼

联系人:孙喜田

联系电话:1335150545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263188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30400

3.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3265755

地址:农安县宝安路建设大厦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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