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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份额增便利降成本优服务——南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助企再发力

· 2022-08-29

为助力中小微企业摆脱因经济下行、新冠疫情持续影响等面临的生存困境,南昌市财政局全面落实“放管服”要求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监管服务职责,通过提高预留份额比例、减免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水平等多种措施,促使政府采购各项政策全面落地生效,推动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为重点,加大支持政策力度

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精神,持续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力度。迅速出台《南昌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通知》等政策,从提高预留份额采购比例、调高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等方面,降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门槛,有效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中的合同规模。

以优化采购电子化建设为基础,提高参与便利程度

推动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面使用,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实行承诺制。全省首创建立市级政务平台办理政府采购投诉通道,实现企业事项办理“一网通办”, 创新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机制,打通供应商权益救济通道的“最后一公里 ”。 深化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在全市推行非招标项目电子化的基础上,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领域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及“远程异地评标”, 让“数据”多跑路,打破地域空间限制,充实评标专家资源,助力疫情期间企业无障碍参与政府采购。

以减免各类交易费用为抓手,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先后印发《南昌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南昌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各类政府采购交易费用的通知》,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交易成本。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取消缴纳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对确需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保证金应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2%,同时鼓励使用电子保函作为主要保证金收取方式。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明确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时,除收取合理的代理服务费外,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以优化政采营商环境为目标,持续提升工作效能

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一级指标牵头单位,自觉围绕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谋划推动工作,对标一流标杆城市。加强政府采购宣传,编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服务指南,录制中小企业政策宣讲视频,支持出台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更快更好落地。紧盯政府采购重点政策指标监测,特别是各级采购单位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公开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等政策执行情况,对未执行政策的采购单位采取不定期通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政策调研,针对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形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存在的问题、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情况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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