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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沙江卫生院医养中心建设项目

· 2023-03-0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沙江卫生院医养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霞浦县沙江卫生院医养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霞发改审批(2022)12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霞浦县沙江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专项补助,招标人为霞浦县沙江卫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鳌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霞浦县沙江镇水潮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5569.86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1154.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594.00 平 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 5204.00 平方米,包含养老楼建筑面积 5100.00 平方米、门卫房建筑面积 24.00 平方米、 建筑高度 22.7米。 风雨廊建筑面积 8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水泵房)390.00 平方米。? 项 目床位规模 90 床,规划机动车停车 32 辆,非机动车 209 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确定为中型房屋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142507元(暂列金额:60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2)根据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闽建筑〔2021〕11号、闽建筑函〔2021〕70号规定,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3)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日 18:00:002023年3月28日 09: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28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沙江卫生院

地址:霞浦县沙江镇水潮村旺富街 36 号,邮编:355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8958656,传真:/

联系人: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鳌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东吾路318号101D,邮编:355100

电子邮箱:/

电话:19890302227,传真:/

联系人: 杨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3-88597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人社局2层)

联系电话:0593-888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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