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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2022-08-26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公示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2]

一、招标条件

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明山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最多跑一次”中心牌子)(建设单位) 的代建单位,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丽发改开审【202276,代码为:2201-331151-04-01-198505,建设资金为开发区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100%。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工程总承包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山路与惠民街东北侧地块 。

2、工程规模: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为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的学校,办学规模为120个班级,其中小学36个班、初中36班、高中48班。项目用地面积约156667平方米(约235亩),总建筑面积约19412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44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969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约73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约3102个,容积率1.0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71044.53㎡,包含地上建筑21351.89㎡(300米田径场、小学部、主席台、门房等),地下建筑49693㎡;二期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123081.83㎡(初中部、高中部、综合楼、报告厅、400米田径场、创新中心、教室宿舍、高中学生宿舍、体育馆等)。

项目总投资约9.5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万元。

三、招标范围

除特别说明不属于EPC工作范围的以外,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所示工程内容以及于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相关的检测及监测工程配合服务均属本次招标范围。包含: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配合施工图审图(含专项设计)、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BIM设计及深化、合同签订至项目审计完成全过程设计配合及本项目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服务。

2、施工范围:至少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如:基坑、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幕墙、建筑智能化、装修、消防、人防、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泛光照明、空调、标志标线、气体灭火、给水、围墙、大门、BIM等)及临时工程(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施工围墙、大门等)、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专项(或单项)工程施工:教学信息化系统、实验室、二次精装修、标识标牌、电梯、机房、充电桩、舞台、交通、厨房等。

3、监测及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监测、标高及土方测量、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消防检测、CCTV检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以上内容由EPC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服务内容中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4、材料设备范围:至少包含与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设备及电梯(含餐梯)、音响、厨房设备、报告厅及多功能厅座椅、空调(包含所有办公室、教室空调)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采购。

5、平行发包工程:具有基础设施服务专业类的有线电视、通讯、电力(变配电)、自来水(总表之前及二次供水)、教学器材及设施等工程。平行发包工程未纳入此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内,招标人另行单独招标或委托的专项工程,总承包单位须无条件配合施工工作。总承包单位不得向上述专业单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注: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作内容包含一期、二期全部工程。

四、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669日历天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1.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1.3企业业绩:

1.3.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方)投标截止日前3周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施工业绩;

1.3.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方)投标截止日前3周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

以上1.3中的业绩满足其中任一个即可。

证明材料:①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不包括直接发包通知书)和能体现合同规模、类型的施工合同);②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不包括直接发包通知书)和能体现工程规模、类型的设计合同。以上资料需提供相应原件复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③总建筑面积以单个合同上的总建筑面积为准;④公共建筑指:不包含住宅小区、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3、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且无在建工程;

1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在建工程: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原项目业主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法录入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家,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牵头人必须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7、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22年 月 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计名索取。联系人:潘丽芳 联系电话:0578-2668578

2、网上下载:2022年 月 日起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八、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公示时间:2022826日到2022829

建设单位:南明山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最多跑一次”中心牌子)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

话: 0578-2600687

联系人:陈祥祥

招标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

话: 0578-2600735

联系人:王霞财、王强、周菲菲

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国际金贸大厦1210

话:0578-2668578

联系人:陈秋、潘丽芳

公示发出时间:202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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