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服务

保标招标 > 监管服务 > 招标信息 > 丽水南城丽沙小微园项目改造二期(1#厂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丽水南城丽沙小微园项目改造二期(1#厂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2-08-25

丽水南城丽沙小微园项目改造二期( 1# 厂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 A[2022]101 号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代建单位): 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丽水南城丽沙小微园项目改造二期( 1# 厂房)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批准文号: 丽发改开审〔 2022 〕 77 号 ,项目代码: 2203-331151-04-01-644390 ,资金来源为 开发区财政统筹安排 ,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 EPC 总承包人。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丽沙路 6 号(原浙江华丰铝业有限公司 1# 厂房)。

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改造原 1# 厂房(建筑面积 20028 平方米);新建厂房占地面积约 19037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20952 平方米,其中, 1# 厂房建筑面积约 19037 平方米(洁净车间建筑面积约 2000 平方米),化学品库建筑面积约 290 平方米,局部设置二层办公及其他生产辅助用房建筑面积约 1247 平方米,制冷及空调室约 378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基础、主体,办公、辅助用房,洁净车间,化学品库,供热(蒸汽)、废水处理、制冷及空调室站等。项目总投资约 92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7900 万元。

三、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施工·采购( EPC )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 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 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 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具体内容如下:

1 、工程设计范围:至少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 [ 包括建筑改造、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室内装修、标识标牌、基坑维护、室外工程、 BIM 等设计及设计驻场服务等 ] 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不包括华数、通讯、电力、燃气、自来水等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设计)。

2 、工程采购:包括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包括电梯、暖通、污水处理设备、基础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 、工程施工(含装配式施工):至少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原 1# 厂房改造(包含 1# 厂房拆除及垃圾清运)、所有工程 [ 包括基坑围护、配套楼、生产车间、危化、固废库、污水处理站、气体站、 2# 生产车间连廊) ] 和室外市政(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围墙、室外排水、室外给水、室外照明、污水处理系统等)的建筑、结构(钢结构)、智能化工程、工艺设备用电及生产用水、充电桩、气体灭火、抗震支架、空调、洁净室(保持恒温恒湿)、泛光照明等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不包括华数、通讯、电力、燃气、自来水等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施工,但包括应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和专业设备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等流程的办理工作。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由总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外计取。

4 、本项目临时用水、用电和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指定的地点后,并自行解决临时用水、用电问题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包括安装临时变压器),且不得以此影响进场准备工作。

5 、 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相关的配套服务。总承包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服务内容中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6 、改造后的旧料处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改造前必须向发包人上报改造方案,待审核后方可实施。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由总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不另行收取。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

1. 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

2.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3.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1.2 设计资质: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1.3 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拟派负责人要求:

2.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总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四库一平台 ) ”已录入;

2.2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四库一平台 ) ”已录入;

2.3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 1 ) 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 2 )在建工程:

1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解除合同日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原项目业主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

2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 [2015]54 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处于锁定状态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2.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要求的可以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否则不予认可。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2 家,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人牵头;

4. 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在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含丽水市范围外)。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网上下载: 2022 年 8 月 25 日起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并供下载。

建设单位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 238 号

电 话: 0578-2990217

联系人:汤盛楠

招标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 238 号 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 72 号国际金贸大厦 12 楼

电 话: 0578-2990563 电 话: 0578-2668578

联系人:王霞财、朱海军 联系人:潘丽芳、蔡勇

公告发布时间: 2022 年 8 月 25 日

备案单位(盖章):

文章推荐:

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黄石镇(惠上村)

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黄石镇(东甲村)

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黄石镇(徐厝村)

2023年黄浦江航道北港嘴弯段维护疏浚项目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