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经济开发区数字技术产业园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暂估价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泉经济开发区数字技术产业园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暂估价部分)招标人为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石家庄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和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鹿泉经济开发区数字技术产业园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暂估价部分)。 2、工程项目建设规模:鹿泉经济开发区数字技术产业园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53290.70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以及园区基础配套设施等。 3、供货安装期:90日历天(其中供货期45日历天,安装期 45 日历天)。 4、交货地点: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南新城村。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电梯 46 部。包括产品设计、加工制造、辅机和辅材供应、合格出厂、安全运输、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包括(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质量保证、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含维护保养)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1.1制造商投标须满足如下条件: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1.2代理商投标须满足如下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同时所代理的产品制造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②具有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不允许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不参加投标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记录将按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b.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1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GEB7石家庄房建施工电子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房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80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7.3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7.4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及冀建建市【2020】68 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 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 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 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 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 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 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 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 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 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 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 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 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8 00:00至2025-02-19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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