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5-440105-04-01-483590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珠区南洲街后滘片区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珠区南洲街后滘片区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海珠区南洲街后滘片区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占地面积约 31.34 万平方米,本次改造范围:东至新光快速,南至南洲路,西至西禄涌,北至海珠湖和创投小镇。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对项目范围内的道路病害、安防、消防和垃圾分类点进行治理,以消除项目范围内安全隐患及改善人居环境。 | ||
招标内容 | 项目占地面积约 31.34 万平方米,本次改造范围:东至新光快速,南至南洲路,西至西禄涌,北至海珠湖和创投小镇。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对项目范围内的道路病害、安防、消防和垃圾分类点进行治理,以消除项目范围内安全隐患及改善人居环境。该项目属于小型道路,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270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27.44043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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