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24日 02:02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和龙市八家子镇2022年桑黄种植基地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金龙浩 | ||
行政区域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24日 02:0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24日至2022年08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交易公告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30日 16:00 |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和龙) | ||
预算金额 | ¥374.3850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吉林兴嘉工程技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3-4521777 | ||
采购单位 | 金龙浩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和龙市八家子镇上南路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4436777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兴嘉工程技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延边州和龙市誉文街48-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604426720 |
项目概况 和龙市八家子镇2022年桑黄种植基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兴嘉工程技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延边州和龙市誉文街48-4号)一楼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JLXJ2022-CG004;
2.项目名称:和龙市八家子镇2022年桑黄种植基地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743,850.30;
5.最高限价:3,743,850.30;
6.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段划分 | 建设地点 | 采购范围 | 质量要求 |
1 | 和龙市八家子镇2022年桑黄种植基地项目 | 1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建筑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7.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9月17日至2022年12月31日,工期106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提供2019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须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标书内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须提供网络截图);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投标人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0433-4247831;
(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投标人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兴嘉工程技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延边州和龙市誉文街48-4号)一楼招标部;
3.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1);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2019年度~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为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④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⑤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
⑥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⑦供应商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的网页截图;
⑧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2)。
4.售价:采购文件每套8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和龙市海兰路690号和龙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9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和龙市海兰路690号和龙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供应商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吉祥码且体温正常;
2.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50000元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等额保函或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平台的等额银行电子保函;
4.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龙市八家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和龙市八家子镇上南路69号
联 系 人:安熙杰
联系方式:0433-4860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兴嘉工程技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边州和龙市誉文街48-4号
联系方式:0433-4521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岩东
电 话:0433-4521777
吉林兴嘉工程技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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