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阵地(永利村田园会客厅)(市政)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主法治阵地(永利村田园会客厅)(市政)已由张家港市乐余镇永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乐余镇永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人为张家港市乐余镇永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民主法治阵地(永利村田园会客厅)(市政)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乐余镇
2.2建设规模:室外原水泥混凝土路面改花岗岩、小青砖铺装,绿化种植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SZ-LY--2024-GC-0002-1 | 民主法治阵地(永利村田园会客厅)(市政) | 外原水泥混凝土路面改花岗岩、小青砖铺装,绿化种植等。 | 10 | 46 |
2.4其他: 设计单位:江苏省城镇与乡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____年 月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_____________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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