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包家店镇2024年2.1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玛纳斯县包家店镇2024年2.1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以昌州农字[2024]2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招标人为玛纳斯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华恒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包家店镇黑梁湾村、塔西河村、冬麦地村。
2.2工程投资:1980.0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2.3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11万亩,全部为耕地,项目区建设地点未发生变化。主要建设内容:(1)、灌溉与排水工程:配套滴灌工程田间阀门井防护装置616个,对原有利用的5座沉淀池的吸水池盖板进行配套。防渗渠道5.562km,配套节制分水闸16座、农桥11座。(2)、田间道路工程:修筑田间道路37.996km,路面宽4-5m,其中:新建砂石路18.263km,路基铺设30cm天然砂砾石层,路面铺设10cm级配料层;改造砂石路19.733km,路基铺设20cm天然砂砾石层,路面铺设10cm级配料层。(3)、土壤改良工程:土壤改良面积为2.11万亩,增施有机肥。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12月03日开工,2025年03月31日竣工,总工期119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至少完成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2023年1月1日之后取得资质的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作出要求】。
3.2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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