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工业园区智能化项目(一期)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210-441481-04-04-281048 | |||
投资项目名称 | 兴宁市工业园区智能化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兴宁市工业园区智能化项目(一期)设计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兴宁市叶塘镇兴宁·天河创新产业园内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债券资金、中央资金等外,不足部分由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包括且不仅限于:1.基础建设(指挥中心、数据机房、基础网络、楼宇BA系统),2.运营管理平台(领导驾驶舱子系统、招商管理子系统、智能展厅子系统、物业管理),3.安防管理平台(智慧安防子系统、智慧安消子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巡更系统),4.企业云系统平台(超融合系统、信息安全等保)。 | |||
招标内容 | 兴宁市工业园区智能化项目(一期)设计服务 |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周期共45个日历天内 | |||
最高投标限价 | 103.50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1.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子技术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1.3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梅市建字2022-15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1.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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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并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服务指南)。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2日18:00时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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