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选聘护绿员商品林管护林区四至范围指界项目单位的公告
为了做好我镇护绿员商品林管护林区四至范围的指界工作,我单位决定通过公开报价选聘的方式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我镇120个林地小班进行指界。特发布此公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1.项目名称:护绿员商品林管护林区四至范围指界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兰洋镇全镇120个商品林地小班
3.建设地点:兰洋镇全镇商品林区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海南省注册企业,须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资质,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2.近三年没有因违反《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报名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材料、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技术人员配备表(相关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查询无不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7.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持有系投标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如缴纳个人社保情况等),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8.提供单位简介及近期工作业绩,如有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承担过我市相关项目业务的可做好备注以供参考;
9.根据附件提交密封完好的参选报价材料和报价函(手写无效,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未完整提交,则视为报价无效。
四、选聘控制价
护绿员商品林管护林区四至范围指界项目服务费最高控制价25000元。投标单位以不高于控制价的金额进行下浮报价。
五、递交材料地点、时间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4日(节假日不受理),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30,报名地址为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周志纲;联系电话:0898-23356811、13389881239)
六、指界单位的选定
经我镇党委扩大会议进行审查,符合资格的单位以最低报价者为中选单位;如有相同报价数额相同的情况,则根据报名单位注册资金、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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