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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新办公场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 2024-07-16

广 广 比 采

广州市广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广州市广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新办公场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项 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潜在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响应,采购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广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新办公场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项目 二、项目概况:

选取一家供应商对广州市广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新办公场地装修设计施工进行承包。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书》。响应人的报价必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的所有费用。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 955520.00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9000.00元),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 过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三)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 (四)项目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同嘉路30号。

(五)承包方式:按施工图、施工方案内容,以固定总价包干形式,包设计、包人工、包材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工 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项目措施费包干。(附工程量清单)

(六)质量标准:合格。 四、响应人(或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 营。[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同 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二)供应商需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2.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

备相应承接能力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 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采购项目对工程设计资 质的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 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 (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 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2.2 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 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采购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供应商 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 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 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三)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

3.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由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设计方提供]的人员为: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设计负责人与项 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备案证明扫描件。

注:①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 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 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 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 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 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 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中选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 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 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 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 人(兼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3 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由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四)供应商(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须在响应文件里提供该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须 在响应文件里提供该名单的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六)关于联合体响应:

6.1允许联合体响应,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 一方为主办方,其余成员为协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6.2响应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

重复兼任。

6.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施 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

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五、响应登记方式和时间:

(一)登记方式:响应人在对本项目响应登记前,须登陆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www.gzebid.cn )进行供应商 注册登记,已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的响应人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响应登记,登记时需缴纳50元的平台 使用费。具体注册登记和缴费事宜见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首页平台服务中的相关操作手册(网址: https://www.gze bid.cn/#/category/articleList?categoryId=190000&categoryId2=51841e9d816448898020803fb7c715e2)

(二)登记时间: 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六、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一)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方式,不接受线下纸质响应。响应人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 件,线下盖章签署后扫描上传系统后进行系统加密。具体事宜见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首页平台服务中的相关操作手 册(网址: https://www.gzebid.cn/#/category/articleList?categoryId=190000&categoryId2=51841e9d816448898020803fb 7c715e2)

(二)递交时间: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17日00时00分;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30分;迟于上述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成交人确定方式:

(一)本次采购以综合评审最高分的响应人评定为成交人。成交人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第四章合同模版及响 应文件的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二)如成交人书面回复放弃承包或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将按照成交候选人排序再次确定成交人,并重 新办理《成交通知书》手续,或者重新采购。

(三)当响应人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八、注意事项 : (一)无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响应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本次响应的有关费用。

(二)响应人在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上为履行合同所需的任何项目及价格,若未有另外注明,有关费用将视为已包括在有 关项目的报价内。

(三)若响应人所提交的响应资料弄虚作假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其响应资格或成交资格将会被取消。 (四)若成交人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公告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广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5号 联系电话:13922425696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杨工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20-83542040、020-83546213 (以下无正文)

采购人:广州市广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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