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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县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

· 2024-07-15

尼玛县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 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THT-SZ240701-2

一、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 尼玛县发改委以尼发改【2024】32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尼玛县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选定监理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比选项目名称:尼玛县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

2.2 比选范围: 尼玛县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 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

2.3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及责任缺陷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3 企业需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并附截图。

3.4 本次比选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且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投标报名

4.1 请于 2024年7月16日至 2024年7月18日 ,每日上午10:00时-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18: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以下相关资料到 西藏华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需是本单位人员,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2. 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 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报告或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或报表);

4. 近三年(2021年至今)类似监理业绩 (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业绩)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以上资料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内容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比选人不召开标前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华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海鑫国际广场2号楼304

联 系 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13533962729

西藏华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 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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