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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城北锅炉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期)招标公告

· 2024-07-12

一、招标条件

本英吉沙县城北锅炉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期)(招标项目编号:65312324070300174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及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英吉沙县项目代建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英吉沙县

2.项目规模:新建热源一座,新建厂房一座,安装80吨燃煤锅炉2台及附属配套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2324070300174001

标段(包)名称:英吉沙县城北锅炉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期)

招标范围:新建热源一座,新建厂房一座,安装80吨燃煤锅炉2台及附属配套设施。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工艺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以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及包括设备的购买、运输、安装及调试运行等直至验收合格,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企业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设计企业资质须具备【综合类资质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3设计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且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

3、投标其他条件:1、(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2、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729日至2024728)承担过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签订日期为准)。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729日至2024728)承担过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签订日期为准)。3、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4、其他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5、信誉要求:在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其他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0709日到20240728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3.招标文件费用: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0729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0729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监督部门:英吉沙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998-36205514、本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及县自筹资金;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英吉沙县项目代建中心           代理机构:英吉沙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宇梁                         联系人:孙承恩

联系电话:17591529935                  联系电话:0998-3627016

联系地址:英吉沙县园区                 联系地址: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工业园区诚祥路004


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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