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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智慧园区及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2-10-13

阳原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智慧园区及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原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智慧园区及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阳原县行政审批局以阳发改审批【2022】29号 阳审建【2022】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阳原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阳原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阳原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智慧园区及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2.1.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综合服务大楼广场绿地面积为 4296.78 平方米,沥青道路 1231.32 平方米,地面铺装 5455.55平方米,新建喷泉 220.9 平方米,室外供暖管道 624m、给水管道 228m、污水管道 228m、消防管道 709m、排水 管道 361m、雨水管道 405m,并配建换热站、配电室、地下消防水池、水 泵房、隔油池及化粪池等相关设施; 2、市政设计范围北至纬一路,南至产业大道,西至经三路,东至 243 省道。(详见招标文件) 3、阳原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拟规划建设会展中心大屏 20.93 平方米、 数字平台-物联网管理 1 套、安防子系统 1 套、车辆通行子系统 1 套、人 员通行子系统 1 套、污水处理厂智慧化系统 1 套。2.1.3 建设地点:阳原县经济开发区毛皮循环经济园起步区内2.1.4 本次招标项目概算总投资:7730万元。2.1.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前完工。2.1.6 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2.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即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阳原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智慧园区及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作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以及采购内容的实施(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其中:①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 规定实行换证。
3.1.2业绩要求:2017 年10月 1 日至今 (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具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注:1、本招标项目市政工程类似业绩指一份合同协议书内的工程范围含市政道路、给水、排水、热力、燃气、路灯、绿化和电力管网中任意两项及以上即可。2、本招标项目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有效。)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须提供2021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2022 年 10 月 1 日以后出具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黑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3.1.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道路工程专业)。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安B类)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④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⑤投标人须就满足《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程总承包项目需要配备的人员要求和满足建设部建质(2008)91 号文件关于印发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有关要求做出承诺。(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以外,其他人员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安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 (含牵头单位) 为 2 家;(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 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 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13 08:30至2022-10-1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03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阳原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口昊巍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阳原县西城镇雁秦街(075800)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山路20号1号楼3单元501(办公场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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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郑超

联系人: 张园园
电话:

13683643323

电话: 1373131312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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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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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304526161@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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