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沈家门中学学生公寓楼(1号、2号)等外墙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非必招项目)
1.招标条件
舟山市沈家门中学学生公寓楼(1号、2号)等外墙改造工程 已由 舟山市教育局 以 舟教计建表(2024)1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沈家门中学,招标人为舟山市沈家门中学,委托代理机构为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舟山市沈家门中学学生公寓楼(1号、2号)等外墙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平阳浦。本工程包括综合楼外墙约8661㎡,食堂外墙约2002㎡,1#2#宿舍楼约5478㎡等外立面改造 。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综合楼外墙约8661㎡,食堂外墙约2002㎡,1#2#宿舍楼约5478㎡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外墙改造等工程 。
本次招标控制价299.3855万元。下浮率区间:4%(含)-8%(含)。
2.3施工总工期: 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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